當前位置:檢測法規(guī)>行業(yè)標準

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(GB 21861-2014 )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6-05 點擊數(shù):3056

前   言



本標準是檢驗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的重要技術標準,標準號為GB 21861,于2008年5月26日首次發(fā)布。GB 21861–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實施以來,在規(guī)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、保障車輛安全性能、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、保證人民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。

近年來,公安部、國家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等有關部委充分考慮到我國汽車工業(yè)的發(fā)展,特別是私家小汽車迅猛增長的特點,不斷調整機動車管理的理念和做法,積極響應人民群眾對于改革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出臺了一系列加強和改進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新舉措。同時,2012年9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GB 7258–2012)進一步規(guī)范和加強了機動車(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輛,包括校車)的運行安全技術要求;為貫徹落實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,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《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》(GB 24407–2012)進一步提高了專用校車的安全技術要求。鑒于此,有必要對GB 21861進行整體修訂,以更好地落實國家關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有關要求,推動新的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實施。

本次GB 21861修訂工作的主要原則有:

a) 保證協(xié)調性。標準修訂堅持依法依規(guī),修訂內(nèi)容符合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及近年來公安部、國家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委的有關管理規(guī)定,與GB 7258-2012、GB 24407-2012等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相協(xié)調。

b) 提高針對性。標準修訂突出重點車輛,強化了校車、大中型客車、重中型貨車、掛車的安全技術檢驗項目要求,優(yōu)化了非營運轎車等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的檢驗項目要求。

c) 提升可操作性。標準修訂優(yōu)化了檢驗項目,細化了檢驗方法,增加了檢驗要求,既便于安檢機構的檢驗,也便于政府部門的監(jiān)管。

d) 倡導先進性。標準修訂明確了外廓尺寸等重點項目自動化檢驗的要求,確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科學、準確、高效、先進。



查全看文



在線客服